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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 在促进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发展中担当作为
发布时间:2019/8/15 10:36:04 来源:甘肃经济日报

  武小民 摄

  2019年上半年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问题集体约谈会召开

  2019年7月27日,全省2019年上半年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问题集体约谈会在兰州召开,省交通质监局及省交通运输厅相关领导对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公路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甘肃省公路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白银市交通运输局、嘉峪关市交通运输局、景泰县交通运输局、甘肃中建兴银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10家相关单位及其建设项目的82名参建人员进行了集体约谈。

  会议通报了上半年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及10家被约谈单位在省交通质监局2019年复工专项督查、上半年工程实体抽检、1—6月份交通产品抽检、从业人员履约和工地试验室专项督查、信息化专项督查、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存在的问题,对通报的质量安全问题现场面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质询和澄清,被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就问题整改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把质量安全和环保管理工作放在更加重要、更为突出的位置,积极转变思想观念,检视项目管理中存在的质量安全和环保问题,牢固树立高质量安全环保的发展理念,主动履行管理职责,促进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提升。要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积极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对发生事故的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强问责,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再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理清与所属交通投资公司及其承建工程建设项目的隶属关系,畅通文件和信息通道,保证省厅各项工作得到贯彻落实,避免质量安全环保监管存在“上热、中温、下凉”现象。

  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按相关要求采取抑尘降尘措施,对弃土场等应进行覆盖抑尘,村镇路段应加强洒水降尘,施工扬尘控制做到“六个百分百”;对施工现场的弃方、砂石料应及时覆盖和处置,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液、废气应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和排放,不得污染环境,影响生态。

  会议强调,各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交通运输部对甘肃省的综合督查工作,全面开展自查,深入查找问题不足,抢抓有限时间,抓紧整改完善,做好迎检准备。对建设项目存在的质量安全环保问题,要按照省厅“六体系一平台”具体要求,结合合同相关条款和法律法规,要求对责任单位(含建设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否则,省交通质监局将对相关建设项目不出具质量检测意见或核验意见。 (廖维太)

  防微杜渐 共同推动项目建设高质量发展

  甘肃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局长   赵河清

  近年来,随着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及建设管理模式的多样化,我省公路工程建设领域新的问题也在不断涌现,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监管难度在不断加大。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各建设项目对质量安全的管理,按照省厅项目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各方责任,打造“品质工程”,这次,我们通报了上半年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和部分单位存在的质量安全方面突出的问题,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和沟通。作为行业监管部门,我们采取约谈的方式,目的在于共同分析质量安全方面存在问题的具体原因,告诫和纠正错误的质量安全管理倾向,约束和规范今后的质量安全管理行为,共同推动项目建设高质量发展。

  结合这次的约谈及下半年的重点工作,对各建设项目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忘初心和使命

  当前,各级党组织正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各级项目管理机构要结合活动开展,努力提升项目管理水平。作为公路工程建设领域的从业者,我们要以公路工程质量提升为初心,以打造品质工程,建设交通强国为使命,严格管理,精细施策、强化落实、重在实效,全面落实省厅“项目管理体系”,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治理能力。同时加强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研究,从不同视角多层次推进全省“品质工程”创建,坚持绿色公路建设理念,打造甘肃绿色公路建设新的亮丽品牌。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公路工程建设领域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把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放在更加重要、更为突出的位置,紧紧围绕厅党组中心工作,继续保持临战状态,以决战决胜姿态全力做好质量安全工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积极主动履职,提高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各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首要管理责任,不断强化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加大项目质量、安全、环保等管理力度,严格遵循“精细化管理、标准化施工”原则,大力推行交通运输部和省厅关于“品质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的系列要求和部署,严格落实省厅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体系的要求,突破固有理念,将“流程再造”现代化管理理论应用的项目管理中。坚守安全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法律为准绳,主动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事故报告制度上报相关事故信息全面开展“品质工程”创建;不断加强“四新技术”的应用,推广使用多臂凿岩台车、湿喷机等隧道专用施工机械,箱梁蒸汽养生、绿色低碳新材料、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技术,不断提升施工技术水平,使工程质量在过程中得到有效控制,质量通病得到有效治理,推动“品质工程”建设。大力推进视频监控、工艺监测、安全预警、数据实时互通、隐蔽工程数据自动采集等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集成应用,加强对工程质量数据的统计分析,建立健全质量动态信息发布和质量问题预警机制。加大信息化手段的应用,实现数据共享。

  各路面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甘肃省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强化原材料与产品管理,加强原材料的料源、保管、运输、质检等各环节的控制,坚决杜绝伪劣、低劣、不合格的原材料或产品进入工程实体。坚决遏制路面工程由于料源紧张而引发的原材料以次充好现象,从工程实体优质耐久上下功夫,加大各类添加剂的使用监管工作,防止滥用外加剂对工程质量造成损害。

  三、强化行业监管,构建双重预防机制

  7月16日我局召开远程视频会议对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7月23日省交通运输厅传达学习2019年省安委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下半年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并将公路建设领域作为重点监管对象。

  上半年公路工程建设领域发生的三起安全生产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必须要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树立底线思维,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坚持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紧盯安全生产各环节,强化源头治理,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严肃责任追究,坚决防止思想松懈和工作弱化倾向,守牢安全底线。关于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省交通质监局已在工作中7月16日远程视频会议上从八方面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各相关单位必须按要求把抓好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当前正值夏季汛期,是复杂综合类事故的高发期,各相关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汛情灾情,加强重点地区路网运行监测,会同气象、水利、应急、公安等部门共同做好应急值守、抢险救援、信息发布等工作,及时引导服务群众安全出行。要加大公路、桥梁、隧道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整治存在的问题隐患,完善应急预案,全面提高公路工程建设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目前,中央第五环保督察组正在甘肃开展工作,各单位应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按相关要求采取抑尘降尘措施,对弃土场等应进行覆盖抑尘,村镇路段应加强洒水降尘,施工扬尘控制做到“六个百分百”;对施工现场的弃方、砂石料应及时覆盖和处置,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液、废气应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和排放,不得污染环境,影响生态。

  四、狠抓工作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9月份,交通运输部将对我省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具体到一线检查哪些项目尚不明确。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全面开展自查,深入查找问题不足,抢抓有限时间,抓紧整改完善,做好迎检准备。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控措施,规范试验检测管理,督促参建单位加强“两区三场”的安全管理,对长跨高墩桥梁、隧道、高边坡等施工作业安全关键点加强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

  各单位要按照省交通质监局年初制定的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细化分解下半年工作任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将每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员和岗位,实行清单化管理,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持续认真开展好“平安工地三年攻坚行动”“防风险除隐患迎大庆”等专项行动,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要继续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重点,扎实推进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管控措施,坚决守住质量安全底线。

  五、严肃追责问责,促进项目良性健康发展

  从实际情况来看,部分建设单位对项目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近几年来未汲取教训并做出实质性的整改响应。对今天被约谈的单位,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省公路交通建设集团等相关管理单位要严肃问责处罚。一是省公路航空旅游集团对发生事故的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强问责,相关处理措施要到位,二是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理清与所属交通投资公司及其承建工程建设项目的隶属关系,畅通文件和信息通道,保证省厅各项工作得到贯彻落实。对质量安全监管存在“上热中温下凉” 的现象我局将大加处罚力度。三是省公路交通建设集团、嘉峪关市交通运输局、白银市交通运输局等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按照省厅“六体系一平台”具体要求,结合合同相关条款和法律法规要求对责任单位(含建设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否则省交通质监局将对相关建设项目不出具质量检测意见或核验意见。

  省交通质监局约谈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通报

  一、被约谈单位

  (一)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二)甘肃省公路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三)省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四)白银市交通运输局

  (五)嘉峪关市交通运输局

  (六)景泰县交通运输局

  (七)甘肃省公路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八)甘肃中建兴银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九)甘肃恒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十)甘肃新科建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约谈依据

  《甘肃省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问题约谈办法(试行)》

  《甘肃省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甘肃省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

  省交通运输厅及省交通质监局2019年上半年督查资料。

  三、各相关单位质量安全约谈事由

  (一)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的甘肃省公路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9月至2019年7月共发生4起一般安全事故,且均存在迟报现象。

  (二)甘肃省公路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负责建设的汉定、板小、陇临二级公路项目工期超合同工期,路基路面设计单位未考虑交安设施,造成交通安全设施波形梁立柱平面位置不符合规范规定;汉定二级公路大部分填方路段均出现沉陷现象。板小二级公路试验段河南大河筑路有限公司复工不及时; 陇临二级公路设计单位地质勘察不到位,已施工的抗滑桩出现滑移;已铺筑的基层多处存在纵向开裂现象。

  (三)柳敦高速ZJSG标(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对新进场的劳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三级交底制度落实不到位。K62+000取土场路基填料材质发生明显变化时报批不及时。工程实体抽检合格率低;梁场管理混乱,预应力张拉压浆过程控制不严,孔道压浆不饱满,箱梁腹板沿波纹管方向存在裂缝和渗水现象,箱梁实体存在较大质量隐患。

  (四)G338线景泰至天祝二级公路(景泰段)

  景天二级公路(景泰段)建设单位(景泰县交通运输局)项目招标时将交安工程包含在土建工程中,中标的施工单位无交安施工资质,不符合相关建设程序。工程实体抽检合格率低;工地试验室运行不规范,监理抽检数据直接采用施工单位试验数据。

  (五)嘉峪关市交通运输局G312线嘉清二级公路(嘉峪关段)

  JQSG2标K2906+500-K2907+355段基层部分芯样完整性差。各级试验室运行不规范,试验室未及时更新母体计量认证证书。工程实体抽检合格率低。合同履约管理不到位,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不严格。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工未到位。路基、路床填土施工存在超粒径砾石现象。

  (六)甘肃恒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MS1标工地试验室资料报告数据失真。

  (七)甘肃新科建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的项目监理人员到位率低,监理标段上存在监理人员违规变更、未按规定进行从业登记和业绩登记的问题。

  (八)白银市交通运输局G341线白中一级公路(二期)(甘肃中建兴银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建)

  对省交通运输厅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落实不到位。在落实省厅相关文件要求时通道不畅,该项目没有接到到省厅和省交通质监局开展的各项质量安全专项行动,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处于“断链”和“真空”状态。

  (九)甘肃省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G312线马营口至山丹二级公路

  项目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不足,对现场安全生产管控力度不足,部分安全和环保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安全培训教育流于形式,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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