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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发布时间:2020/9/30 9:10:05 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自6月29日至9月18日,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开展了为期近3个月的打击黑车等从事非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全省交通运输部门共投入执法力量约10.5万人次,开展联合执法1167次,检查车辆9.7万余辆次,立案查处危货运输案件1177起。经整治,全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得到了净化,进一步规范我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了道路运输安全。

自《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印发后,全省各市交通运输部门迅速行动,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职责分工开展专项整治。杭州实行执法队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每周上报值守安排及路面查处情况,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及违章查处。宁波等地依托属地人民政府,组建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指挥部,建立了联合执法和会商机制,共同动员部署和组织实施各部门联合执法行动。

科学制定方案为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又适逢各地交通运输执法体制改革,基层执法人员在实际操作中还是面临了不小的挑战。

针对这一情况,各地以整治为契机,创新工作办法,畅通工作机制,有效应对。绍兴针对整治方案中的具体内容进行了实操性和执行标准的探讨,对重点问题的应对措施和处置处罚标准进行细化,从法律层面探讨顶格处罚的法律依据和应用顶格处罚的具体场景,制作了《危货执法工作手册》。该工作手册保证了整治方案从组织实施、督查检查,到情况处置、案件处罚的各环节各阶段都有明确的指导。嘉兴则更注重畅通移交渠道,形成案件处置合力,形成危险品运输案件“公安-交通-公安”的处置闭环,制作道路运输违法行为查处指引,将涉嫌违法案件特征、法律依据、取证要求等内容汇编后提供给交警部门。交警部门发现涉嫌非法危险品运输案件后,可在第一时间联系交通执法部门,并将现场固定的证据及全过程执法视频等资料高效移交交通执法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台州交通与公安交警等部门建立长效联动机制,每周开展路面或源头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挂靠车辆上路行为。

在专项整治期间,各地从实际情况出发,以重点整治的方式,清扫日常监管盲点、难点,按照“县级每半月、市级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要求,形成极强的强力威慑,有效的净化了道路危货运输市场。衢州对今年市政府12345投诉热线受理的涉及危货行业非法营运的部分进行梳理核查,联合相关部门进行重点核查被多次投诉的线索。温州、丽水打破固定工作时间,采取工作日与非工作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不定点、不定时、不定人的执法手段,多次于凌晨0点至4点等时段开展突击错时执法行动,做到出其不意。湖州、金华、舟山等地把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较为集中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出入口)等点位作为主战场,形成覆盖全市交通节点的专项检查网络。嘉兴交通部门加强与公安部门协作,多个案件的当事人在被交通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后由公安部门进行了刑事处罚,并辅以媒体宣传,在行业中起到了较大的震慑作用。

本次专项行动还特别注重采取多种方式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引导群众参与此次行动。省交通运输厅和省财政厅于8月24日印发了《浙江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浙交发函〔2020〕188号),加大奖励举报力度,规范受理转办流程。对经查实的无证营运行为等四类严重违法行为予以1000元至3000元。各地在交通运输部门的微信公众号上开设了举报功能,拓宽了电子邮件等网络举报方式。支持匿名举报,对不方便到场领奖的举报人实施无接触奖励。把强化宣传作为专项斗争的“先手棋”,立体化、高密度、全覆盖开展宣传,着力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通过公众号推送向公众宣传危货运输相关法律政策,加强了群众喜闻乐见的“抖音”短视频宣传工作,为危货整治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全省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各地交通运输部门打击危险驾驶、非法运输危险货物等违法行为的决心和力度不减。全省将会进一步推广“互联网+”的执法模式,继续加大核查力度,加强“两客一危”企业的安全监管,进一步确保客货运市场规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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