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第一批典型经验的通知,在前两批25个支持的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中遴选确定了18项典型经验。
其中包括:天津港和石家庄国际陆港联动开行跨里海中欧班列;连云港港深入开展“信息+监管”等探索;宁波、金华打造宁波舟山港金义“第六港区”;厦门、福州、泉州搭建“丝路海运”航运平台,打造国际综合物流服务品牌和平台;武汉实施铁水联运港站封闭式一体化运作;广州推行铁路和码头一体化管理,带动业务一体协同发展等。
2022年以来,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支持三批37个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安排资金引导支持综合货运枢纽加强“基础设施及装备硬联通、规则标准及服务软联通和建立健全一体化运营机制”,开展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交通强国专项试点,在优化综合货运枢纽布局、推动跨运输方式一体化融合、多式联运数据互联共享、跨区域共商共建共享、多式联运“一单制”、绿色智能化转型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