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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 奋力谱写海事现代化发展浙江新篇章
发布时间:2024/10/17 15:43:09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质量发展不只是一个经济要求,而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的总要求;不是只对经济发达地区的要求,而是所有地区发展都必须贯彻的要求;不是一时一事的要求,而是必须长期坚持的要求。

  历史和现实证明,高质量发展既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也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路径选择。交通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开路先锋,正在以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作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海事系统铸牢“主角”意识,踔厉开创海事现代化发展新格局,全力履行中国式现代化赋予交通海事的时代使命。

  新征程上,浙江海事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交通运输部党组、部海事局党组的工作要求,把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思路和方法融入贯穿到浙江海事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奋力谱写海事现代化发展浙江新篇章。

  深刻把握浙江海事高质量发展的使命要求

  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新时代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在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全面推进浙江海事高质量发展既要立足自身发展的实际,更要着眼党和国家的期待、社会和人民的期盼,贯通领会、深刻把握。

  牢牢把握服务大局有为有位的政治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央和国家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浙江海事局是交通运输部派驻浙江的直属机构,要推进高质量发展,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当前,要深刻领会党和国家把区域协调发展、交通强国和海洋强国建设作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有机组成和重要任务的战略意图,深刻领会中央赋予交通中国式现代化的开路先锋的战略定位,把服务好“三战略一先锋”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坚持创造性落实、创新性发展,交出浙江海事服务大局的高分报表。

  牢牢把握统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的价值取向。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必须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浙江海事局作为保障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的经济类执法队伍,必须统筹把握安全与发展的辩证关系。当前,要紧紧抓住海洋强省建设、美丽浙江建设以及世界一流强港建设等重大机遇,妥善应对传统和新型安全风险交织叠加的复杂局面,着力在优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畅通浙江沿海战略通道、助力港航产业和新质生产力发展、保障重大涉水工程建设、保障浙江海洋生态清洁以及航运绿色转型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实现既保障一方长治久安、又为经济社会发展护航。

  牢牢把握执法为民和法治为基相统一的根本宗旨。习近平法治思想主要内涵之一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强调“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海事是浙江水上主要行政执法力量,要推进高质量发展,就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总要求。当前,要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保障人民”的基本理念,着力增强行政执法的精细化、公正性和公信力,提升浙江海事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既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更做到执法为民、人民至上。

  牢牢把握协同发展整体提升的目标导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不断提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垂直管理是浙江海事工作的优势所在,要推进高质量发展,就必须立足优势增强系统观念、全局意识和协同能力,推进机构运转协调、执行顺畅、协同有力。当前,对内要推动机关坚强有力、基层全面过硬,确保三级海事机构上下一体、政令畅通;要推进浙江海事所属各单位、各工作条线、软硬实力均衡协调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进程“一个也不能少”“一个也不落下”。对外要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深化构建部门协同、系统联动、配合紧密的综合治理格局,提升浙江海事监管履职效果。

  牢牢把握改革破题创新制胜的关键手段。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吹响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号角。交通运输部正在以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为统领,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改革,部海事局也在抓紧研究部署海事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置身新一轮改革创新浪潮,要推进高质量发展,就必须用好改革创新关键手段,破解浙江海事“成长中的烦恼”。当前,要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找准牵一发动全身的切口,把调查研究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创造性谋划并务实推出改革创新举措,加快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牢记使命勇担当,以务实行动筑牢浙江海事高质量发展基础

  近年来,浙江海事深刻把握新时代赋予的使命要求和海事工作的五个主要特点,牢记嘱托、实干争先,不断夯实浙江海事高质量发展基础,全力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开创海事现代化发展新格局贡献基层海事力量。

  我们坚持政治引领,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铸牢胸怀“国之大者”、服务国家战略的政治意识,把服务党和国家发展大局、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重要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力支撑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首批4个试点任务顺利通过验收,高起点谋划申报新一轮试点任务。全面落实海事监管和服务保障一体化重大战略部署的各项任务,参与开发并深入推广应用智慧海事监管系统和海事通App,牵头完成长三角深化交通组织、应急处置、锚地一体化管理模块,推动长三角涉海涉渔单位商渔船信息数据共享融合。找准服务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切口,创新实施“海上快线”计划,推动船舶进出港向“提前排班”模式转变,一年来已覆盖22条航线、7家国际班轮公司,累计帮助企业节约成本约1.13亿元,减少碳排放4.4万吨。

  我们擦亮为民本色,铸牢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和自觉靠前一步、宁可抓重不可抓漏的主动意识,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筑牢水上交通安全防线。坚持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系统部署推进六大领域安全治理,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商渔船碰撞等级事故件数在连续2年下降基础上同比再下降50%。高效处置“动明”轮集装箱燃爆、“尼克”轮主机故障等险情,2023年以来,成功救助遇险人员1593人,搜救成功率96%,用行动筑牢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蓝色屏障。

  我们护航经济发展,铸牢勇挑重担、攻坚克难的担当意识,主动对接涉水经济发展需求,持续优化航运营商环境。落实部海事局有关工作部署,聚焦浙江省委省政府三个“一号工程”和“十项重大工程”,出台支持保障一流强港建设、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等一系列举措。联合五部门推行海船“一船多证一次通办”,船舶整体办证效率提升超90%。围绕构建联管机制、加强监管协作、推进结果应用,深化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联合监管长治模式,经验举措获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优化营商环境”专题交流。试点实施宁波舟山港“一港同引”,完成全国首批7名“全港型”引航员考核发证。在义乌“无水港”开展驻点服务,推动集装箱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助力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我们融入全球治理,铸牢协调推动各方、共建共治共享的大局意识,以参与国际合作、履约谈判等为主要着力点,积极增强全球海事治理制度性话语权。承办国际海事研究委员会第二届大会,推动成立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研究分委会。为中国引导国际海事组织形成务实平衡的国际航运温室气体减排战略,提出的船舶营运能效评级机制作为一揽子海运减排中国方案成功纳入国际公约,承担《海上自主船舶安全规则》“无线电通信”等3个关键章节的起草工作,推动《IGC规则港口国监督指南》纳入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手册,为应对海事治理的全球性挑战、体现中国责任担当作出浙江贡献。

  我们注重整体协同,铸牢解放思想、敢为人先的创新意识,坚持全面对标和创新落实相结合,发挥海事垂管优势,着力形成上下联动、同向发力的良好态势。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专项行动,出台通报事项清单、强化区域同频联动,已累计通报2万余件。贯彻落实强化数字赋能规范内部管理要求,在海事系统内率先启动内部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前期工作,为上级决策先行探路。对标加强清廉交通建设指导意见和“五清”海事建设要求,制定纵深推进清廉浙江海事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清廉浙江海事治理体系。

  守正创新再出发,加快推进浙江海事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未来5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当前,浙江海事发展站在了新的起点上,必须把握“关键时期”,坚持守正创新,以归零的心态再出发,进一步加强推进浙江海事高质量发展的统筹谋划和战略安排,明确到2027年实现“两个再突破”“三个再提升”“两个再上新台阶”的奋斗目标(即在“服务国家战略实施、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治理、治本攻坚能力”等两大履职方面实现“再突破”,在“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文化软实力和科技装备硬支撑”“四支队伍建设”等三大支撑领域实现“再提升”,在“机关、基层建设”“高质量发展内外部环境”等两大成效方面实现“再上新台阶”),从党的建设、安全监管、服务大局、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综合保障六方面系统部署细化举措和十大行动,加快推进浙江海事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深化党的建设,保证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健全实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闭环机制。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推进实施“第一议题制度”,优化领导班子定期务虚制度,注重理论学习的深化转化。建强组织增强功能,实施基层党建攻坚提质行动,健全“职责清晰、垂管为主、地方配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党建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清廉浙江海事建设,深化“五清”海事一体成型,实施“大监督”创新实践行动,构建新时代浙江海事特色“大监督”格局。实施文化软实力提升行动,构建浙江海事文化建设体系,推动核心价值引领力、文化品牌驱动力、先进典型示范力、文明创建实践力、社会形象塑造力、国际传播影响力“六力”提升。

  守牢安全底线,锻造高质量发展硬核实力。聚焦“人、船、环境、管理”全要素,加强航道锚地规划建设,推进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制度)的建立运行,完善船舶全生命周期治理,实施船员全职业周期履职管理,全方位提升水上交通本质安全水平。健全风险隐患排查和闭环管控机制,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聚焦重点领域攻坚整治,出台重点水域“一域一策”个性化安全保障措施,构建更加系统完备的客渡运安全治理体系,强化船载危险货物运输、水气共治等危防领域和桥梁、施工作业等通航重点领域攻坚治理,实施商渔多元共治提质行动。实施智慧执法体系升级行动,打造浙江海事智慧执法样板,健全完善高水平的海上应急体系。

  着力服务大局,释放高质量发展积极成效。围绕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方向,深度融入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积极承接新一轮交通强国建设试点任务并产出务实成果。坚定不移推动海事监管与服务一体化在浙江的纵深发展。聚焦“三统一”(核心业务标准、区域工作协调、公共服务)目标,着力在监管、服务、应急三大领域,强化流程再造、技术支撑、协同合作,加快先行探索,更好支撑海事一体化、现代化发展。实施船舶交通组织一体化深化行动,推动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深度参与全球海事治理,围绕海运温室气体减排、自主船舶、海上便利运输等优势领域贡献中国方案、引领国际规则制定。实施支持保障世界一流强港建设行动,助力海上风电、船载“新三样”等新业态发展,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支持促进高端船舶与海工装备产业、清洁燃料加注等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探索政务服务增值改革,推行船舶政务一体化。实施抵港国际航行船舶“临开不查”“远程复查”等机制,打造一流法治化航运营商环境。

  健全行政执法,筑牢高质量发展法治根基。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业务数据定期分析、规范性文件立改废评估等机制。加强执法规范建设,实施行政执法质量效能提升行动,持续推动落实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查纠整改,严格执法人员管理、严格执法程序。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强化执法督察委员会统筹协调、执法督察部门督察指导和机关业务部门职能监督作用,激发两级机关职能督察效能。

  建强海事队伍,夯实高质量发展人才基础。实施高质量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行动,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建成坚强领导集体,完善干部工作制度体系,优化干部“育选管用”全链条管理机制。完善分级分类人才培养发展机制,加快打造梯队分明、数量充足的专业人才队伍。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动执法队伍由数量规模向质量效能转变。加强青年工作和青年队伍建设,强化青年思想引领和理论武装,优化青年成长成才培养体系,深化青年典型和青工品牌建设。

  完善综合保障,强化高质量发展内在支撑。把握战略与政策研究工作定位,推动优化两级研究格局,服务海事系统和浙江海事长远发展。提档升级行政管理效能,围绕“人、财、物、事”全周期管理,打造一站集成、一体分级、贯通协同的数字化内部综合管理平台。加强辖区“陆海空天”一体化感知能力建设,力争实现浙江沿海船舶交通态势可观可感、远程监管可触可控、应急救助响应高效。开源节流夯实资金要素保障,统筹实施资金可持续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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