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船适任证书培训
各类合格证培训及其他培训
江苏海事局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2021年江苏上半年海船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考试时间安排表
天津海事局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广西海事局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2021年上半年广西海船船员适任计算机终端考试计划表(理论考试)
2021年上半年广西海船船员适任评估计划表
河北海事局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一)管理级船员(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适任考试计划
2021年上半年管理级船员理论考试共3期,适任评估1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二)操作级船员(二副、三副、二管轮、三管轮)适任考试计划
2021年上半年操作级船员理论考试共2期,适任评估1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三)GMDSS操作员适任考试计划
2021年上半年GMDSS操作员理论考试共1期,适任评估1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广东海事局考试计划
广州海事局考试计划
湛江海事局考试计划
为了便利船员朋友报考,湛江辖区沿海航区值班水手/值班机工、游艇操作人员、培训合格证的考试和评估根据辖区培训开班情况按需制定考试计划。
海南海事局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航海院校和社会船员的考试需求,结合实际,我局制定了2021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2021年上半年分别安排6期海船三等及以上船舶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考试和2期GMDSS操作员适任考试。具体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等见附件。
二、报名与受理
单位申报员或申请考试的船员可登录海事一网通办平台(网址:login.msa.gov.cn)或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网址:csp.msa.gov.cn)报名考试。网上报名确认成功后,申报人须再次登录平台,生成缴费信息并于缴费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否则不予安排考务。缴费方式可选择网银缴费或现场缴费。现场缴费须到考点所在地的海事局政务中心缴纳。考生可于当期考试开始前3日登录平台查询具体的考试时间安排,并可视需要自行打印考试通知书。
申请参加考试应当按照公布的申请程序向海南海事局政务中心提交《海船船员岗位适任培训考试申请表》并提供下列信息:
(一)身份证件;
(二)所申请考试的适任证书类别;
(三)符合海事管理机构要求的照片;
(四)相应培训证明和海上任职资历。
船员管理系统中已有相关信息的免于提供。
海南海事局政务中心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杜鹃路13号,联系电话:68662411;海口海事局政务中心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杜鹃路13号,联系电话:68626241;三亚海事局政务中心地址:三亚市和平路铁路南2号,联系电话:88258715。
三、成绩公布
(一)理论考试成绩:考生在提交答卷时,船员考试终端系统自动公布考试成绩,系统提供成绩打印服务。
(二)实操评估成绩:英语评估及气象传真图分析评估成绩在当期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其它科目的实操评估成绩当天公布。
(三)考生可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中国船员网(http://seafarers.msa.gov.cn)或幸福船员微信公众号查询考试成绩。
四、注意事项
(一)为便于联系,请申请考试的单位或个人确认申报系统中的手机号码有效。
(二)考生须对其所提供的任职资历、岗位适任培训、学历等情况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条件而参加考试者,成绩视为无效。
(三)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以考试通知书为准。
(四)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而需要申请退考的考生,应于当期考试开始前1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并经船员考试中心确认同意,否则即使缺考也视为参加一次考试。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部令2020年第11号)及其相关配套规定执行。
2021年上半年海南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二、
2021年上半年浙江海事局海船驾驶、轮机专业船员适任评估安排
三、
2021年上半年浙江海事局GMDSS操作员适任考试评估安排
四、
2021年上半年浙江海事局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电子技工学生适任考试评估安排
浙江海事局关于公布2021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的通知
辖区各相关航海院校,宁波、舟山、温州、台州、嘉兴、杭州海事局:
现公布浙江海事局2021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并转知有关单位和船员:
一、本计划适用范围
(一)无限航区、沿海航区船长、甲板部和轮机部高级船员(含电子电气员)及GMDSS操作员的适任考试和评估。
(二)无限航区、沿海航区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电子技工学生考试和评估。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1.在校的航海类学生,由各航海院校统一实施申报。
2.申请初考和初评的在职船员,由实施船员岗位适任培训的航海院校统一实施申报。
3.申请补考和补评的在职船员,可由相应的实施船员培训的航海院校、报备的航运公司、船员服务机构、海员外派机构以及船员个人实施申报。
(二)申报网址。
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https://csp.msa.gov.cn)。
(三)适任考试报名理论和评估可以分开报名。
(四)申请考试应提供的信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三十条。
(五)每期海船船员适任计算机终端考试科目安排,由浙江海事局根据考生人数和考场安排确定。最终确定的考试科目、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所载为准。
三、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计划由浙江海事局根据相关航海院校培训质量、培训备案情况和属地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具体实施。
五、各航海院校在开展船员培训、考试和评估时,应提前提醒在校学生、来校培训船员要严格遵守当地政府和学校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各项规定。
辽宁海事局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山东海事局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1.考试计划
船员适任理论考试共安排23期 :
船员适任评估考试共安排21期:
2.考试报名时间:
每月11日 至15日进行次月考试报名。
3.考务咨询:
4.报名程序
(一)报名。单位申办人员或船员须登录中国海事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msa.gov.cn)进入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相关业务申报操作。
(二)缴费。推荐使用网上缴费,初考者在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完成后方能进行网上缴费,所有考生均须在报名界面提示的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考试费发票可在缴费成功后2个工作日至当期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时间段内到考场所在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政务中心领取。
(三)领取适任考试通知书。缴费成功后,在当期考试开考前5个工作日内即可在网上自行打印适任考试通知书。如不能在网上打印适任考试通知书,请及时与考试报名受理部门联系。
5.疫情防控要求:
(一)疫情防控工作由考场场所所属单位承担,具体负责疫情防控组织实施工作。
(二)船员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控为先、依法防控、统筹兼顾的工作原则,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增强自觉遵法守法、自律规矩、依法防控的意识,做到考试未动,防控先行,把疫情防控作为恢复船员考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强化责任担当,抓紧抓实抓细。
(三)考生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并切实做到: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人员密切接触者,近期有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和发烧者不参加考试;
2.考前两周每日自测体温,有发烧情况者自觉弃考,除非自觉进行核酸检测,排除新冠肺炎病毒感染风险;
3.考试当日自测体温,发烧者自觉放弃当日及后续科目的考试;
4.持健康绿码、考试通知单、身份证,科学佩戴医学口罩入场,自觉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实、扫码登记、健康码核验和体温测量等工作;
5.等待检查、进场及候考期间,与他人自觉保持“一米线”距离;
6.疫情防控的其他要求。
上海海事局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1)该时间表的考试对象为社会船员(包括已毕业的航海类院校学生),具体地址及详细安排以每期准考证上载明的为准,准考证在考前5天可自行下载打印。参加岗位适任培训的船员,初考由院校或培训机构统一申报。
(2)请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网站的“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及相关查询(www.msa.gov.cn),也可以至船员业务受理点现场申报,报名完成后请在报名期间内完成缴费操作,未在报名期间内完成缴费视为报名不成功。
(3)现场受理的时间为报名期间内的工作日09:00-11:30,13:00-16:30,地点为上海海事局政务中心(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18号5楼)。
福建海事局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现场报名,仅在工作日时间受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节假日安排以国家最新通知为准;统考计划如有调整,以最新计划为准。
2、福州考场地址:福建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考场(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瀛东路13 号);泉州考场地址:泉州工作站考场(地址: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外代大厦8 楼)。
注:1、辖区船员培训机构按照“培训管理规则”的相关要求所开设的海船船员岗位适任培训班及自行组织的评估项目考前实操训练班的情况,由相关培训机构负责报备海事管理部门后对外公布。
2、初次报考相关岗位的在职船员考生,可自行前往报名和参加岗位适任培训。参加评估补考的在职船员考生,可自愿报名和参加考前实操训练。
长江海事局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为切实做好2021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工作,根据辖区海船船员适任考试的实际需求,我局拟定了2021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社会船员适任初考的考试计划由船员培训机构依据培训教学安排,按照规定程序向船员考试中心申请,经我局船员处审核后,由船员考试中心公布和实施。
(三)在校学生适任考试计划由学生所在院校根据海船船员考试相关规定、学校的教学安排等情况,提前报我局船员考试中心,预约考试时间。
二、考试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考试报名。社会船员补考可通过电脑端,登录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http://csp.msa.gov.cn)或者“海事一网通办平台” (https://zwfw.msa.gov.cn)进行网上报名。初考由考生所在的培训机构统一组织报名。
(二)注意事项。电脑端登录平台建议使用火狐浏览器并关闭杀毒软件或防火墙,不要在“幸福船员APP”或者手机上操作考试报名;缴费方式选择“线上缴费”,必须选择“银联缴费”,用开通了网银的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缴费;考前一周内考生可以自行打印《考试通知书》(《准考证》),并严格按照考试时间前往考点参与考试。
三、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各有关单位和考生应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四、江苏海事局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由江苏海事局按规定另行发布。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按船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黑龙江海事局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我局根据辖区社会需求和工作实际制定了2021年上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理论考试计划
海船船员适任理论考试安排4期,具体安排如下:
注:由于考生人数无法确定及计算机考试终端数量所限,具体考试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二、评估计划
海船船员适任评估安排3期,具体安排如下:
注:由于考生人数无法确定及评估设备数量所限,具体考试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地点
理论考试和英语评估考场:哈尔滨市道里区四方台大道1号黑龙江海事局。
评估考场(英语评估考场除外):哈尔滨市松北区船厂路1号哈尔滨航运学校。
四、考试报名程序
(一)报名。登录中国海事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msa.gov.cn)进入一网通办平台,进行相关业务申报操作。考生报名后应跟踪报名审核情况,有问题请咨询我局船员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451-88912728。
(二)缴费。考生报名通过后,应及时到我局政务中心缴纳规定的考试费。
(三)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后,在当期考试开考前6日内可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如不能正常打印也可到我局政务中心领取。考生可以仅凭身份证参加船员理论考试,无需携带准考证;考生参加评估应出示本人的电子版或纸质版准考证。
考试报名受理及缴费部门:黑龙江海事局政务中心,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四方台大道1号。
五、考试成绩查询途径
一是关注“黑龙江海事局船员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考试成绩”查询。二是通过海事局信息查询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cyxx.msa.gov.cn/。三是微信搜索“幸福船员”并关注,点击“微信息-->考试信息”或“微信息-->我的信息”均可查询。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科学佩戴口罩参加考试,其它要求以考场所在地考试当时新冠疫情防控政策为准。
(二)船员考试中心应制定船员考试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切实做好船员考试疫情防控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我局辖区内在校学生和参加岗位适任培训的初考生由培训机构统一报名。补考考生可自行网上报名,评估补考请到初考海事机构报名,我局不受理评估异地补考报名。
(二)报考无限航区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考试的考生请向其他具有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
(三)报名者对所提供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上申报应确保提供的任职资历、岗前培训等情况属实,并确保申报的航区、等级、职务以及考试科目等信息准确无误。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连云港海事局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为做好2021年辖区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工作,根据辖区船员培训机构考试需要和社会考生考试需要,现制定连云港海事局辖区2021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如下:
一、海船船员适任考试
(一)理论考试
1.2021年海船船员适任证书理论考试共举办6期,全部采取计算机终端进行,具体考试安排见《海船船长和高级船员计算机终端考试及报名计划安排表》。
2.考试对象
所有符合考试资格的各有关单位在职船员和社会零散船员。
3.报名地点及时间
请登录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电子申报,或直接到我局政务中心报名。通过电子申报报名后,请及时跟踪报名审核情况,防止因申报不符合要求导致报名不成功。报名截止时间详见“附件”。
(二)评估考试
我局暂不安排评估考试。需参加评估考试人员请查询其他海事局2021年适任考试计划。
二、区域性海船船员适任考试
由辖区培训机构向我局提交开班申请,我局根据开班申请安排考试。具体考试计划提前在网上公布。
江苏海事局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2021年江苏上半年海船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考试时间安排表
备注:学生考试包括理论初考与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