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1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春运工作和加强春运疫情防控的意见》(简称《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供需两侧发力、提早谋划安排、打造便捷出行环境、做好宣传引导6方面部署21项措施,要求铁路、公路、水运、民航等各单位充分预估风险挑战,优化综合运输服务衔接,保障人民群众平安有序出行,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双胜利”。
今年春运将从1月28日开始,3月8日结束,共计40天。《意见》指出,今年春运人口流动规模将显著低于常年,客流量存在较强不确定性。节前客流相对分散,节后返程较为集中。在需求缩减和运力提升双重作用下,预计营业性客运压力将减轻,高铁、民航等出行比例进一步提高,小客车出行偏好明显增加,恶劣天气、农村道路安全风险等需要高度关注。
《意见》指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铁路、公路、水运、民航各单位要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客运疫情防控工作。各类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春运期间要增加通风、消毒等措施频次。落实飞机、列车、长途客车、重点水域水路客运等交通运输工具的实名购票、对号入座。科学组织售票和加强乘车管理,严格控制列车超员率。做好进站(机场)、候车(机、船)等站区空间快速测温和客流引导。加快推动“健康码”全国一码通行,提高人员通行效率,避免因扫码查验等引起人员聚集。
《意见》要求,切实加强运力保障。铁公水航等客运企业要密切监测分析客流变化,科学制定运输方案,及时优化运力配置,满足旅客出行需求。铁路要充分利用高铁输送能力,发挥新开通线路作用,保证公益性慢火车开行规模;民航要充分利用腾出的国际航线资源,通过安排加班、调换机型等方式加强运力调配;公路、水路要加强重要枢纽、重点水域、旅游景区运力供给,提升农村客运班线覆盖面。铁路、港航企业要优化运输组织,统筹安排好煤炭、油气等能源物资和粮食等重要生活物资运输。
《意见》指出,着力优化运输衔接。加强铁公水航等不同运输方式相互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衔接,鼓励采用市场化手段创新联运方式,便利旅客顺畅中转换乘。铁路、民航等部门要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沟通协作,积极提供班次、客流量等到达信息,各地要组织道路客运、城市交通运力,切实做好综合运输服务衔接,保障旅客便捷有序出行。客流压力较大的综合客运枢纽要建立跨部门指挥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