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通报警示约谈实施办法(试行)》、《浙江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省安委会就海上事故多发,约谈舟山市、普陀区和嵊泗县政府负责人。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委办主任、省应急管理厅厅长凌志峰主约谈,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金政、浙江海事局副局长唐伟明、省农业农村厅总农艺师杨大海一同参加约谈。
约谈指出,2020年以来,舟山附近海域连续发生3起较大、2起重大涉海涉渔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事故多发的态势暴露出舟山市、普陀区和嵊泗县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上有差距,存在上热下冷;部门监管措施不扎实、工作不认真,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安全生产压力没有有效传导,船东船主主体责任缺失;事故问责宽松软,举一反三力度不够等一系列问题。
约谈强调,舟山市、普陀区以及嵊泗县要认真反思,汲取教训。要深入查找海上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断然措施堵塞漏洞,坚决遏制涉海涉渔事故尤其是重大事故多发的势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约谈要求,要强化举措,严防严抓严管。要健全海上安全监管机制。加强航线航道科学规划,强化外国籍商船渔区通航安全监管,健全商船、渔船安全通航风险警示机制,形成海上安全监管合力。要落实风险隐患整改措施。针对冒险航行生产、值班瞭望不落实、外来务工船员不熟悉海况等人的不安全行为,细化制定违规记分、动态点验干预、严格培训等防控措施;针对商船夜航风险高、商渔船通信不畅、航线规划不科学等环境的不利因素,细化制定强化黑色4小时值守预警、宽带入海、优化海域航线等防控举措;针对异地挂靠、编组生产不落实、应急值守不到位等管理盲区,细化制定船籍港地与靠泊港地协作监管、深化港长制、强化力量配备等防控举措。要强化基层治理。切实抓好渔船源头管理,规范渔船基层组织,持续推进基层管理组织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渔业生产“低、小、散”问题,实现渔船100%组织化管理。
约谈要求,要落实责任,严守安全生产底线。要压紧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统筹发展和安全,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强化部门联合通力协作,联防联控联动,以强有力措施堵塞漏洞,严防监管缺位的现象;要落实提升船东船长的主体责任意识,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培训,提高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