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调查处理报告承诺的整改目标和11月5日全市港口码头环保问题综合整治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杭州港航按照“顶层、顶真、顶格”的要求,高质量按时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截至11月30日,京杭运河沿线及其支线码头环保手续补办工作已全部完成。
聚焦问题定重点。聚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杭州大运河及其支线区域内,存在大量码头和危化品仓库,有些码头无环评无污染防治措施”重点信访件,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制订了《杭州市港口码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凝心聚力细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在属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会同生态环境、城管(渣土办)、应急、运河综保等部门密切配合。11月5日召开全市港口码头环境综合整治动员部署会,对整治目标、整治要求、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进行了细致的部署。
举一反三重根治。根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要求,在深入剖析反思港口码头环保问题的基础上,以京杭运河为重点,按照“整治提升一批、完善手续一批、关停退出一批”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按照“四种形态”对港口码头环保问题进行分类整治。
多措并举强推进。顶层设计,至上而下统筹协调推进码头环保整改工作。顶真执行,实施“挂图作战”,每周调度,全市一盘棋、一张表、一张网推进整治。按属地划分,建立“一企一策”,在一张表内明确每一个码头所属区域、问题、处理方式、整改进度、整治完成时间等;实施网格员组队包干负责制,由属地政府、交通、生态各一人组成一组,包干负责相应的码头整治;严格按照“六稳六保”要求,对企业手把手、面对面、一对一悉心指导,消除企业后顾之忧。顶格处理,对未取得经营许可从事经营的码头坚决取缔,拆除码头设施;对未达到安全、环保标准的码头不予启用;对2003年以后没有环保手续投入运营的码头企业依法处理。
强化督导促落实。会同生态环境等部门对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定期调度督办并组织抽查核实。组织生态环境、城管(渣土办)、应急、运河综保等部门对京杭运河沿线重点区域进行了督查,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对京杭运河以外的重点区域进行了督查。11月24日,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专题与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对接,研究解决方案和路径。11月30日,就码头补办手续情况与生态环境部门进行一一核对,确保如期完成整改目标。
下一步,杭州港航将根据《杭州市港口码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会同属地政府和生态环境等部门,持续推进京杭运河以外地区码头环保手续补办及码头环境整改提升工作,全面提升杭州市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