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 11月5日,杭州市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全市港口码头环保问题整治提升动员部署会,分别就整治提升行动进行工作布置。
本轮整治行动将全市港口码头分为三类,以解决港口码头历史遗留问题,完善码头环保手续,提升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为重点,通过“整治提升一批、完善手续一批、关停退出一批”等手段,实施分类分批整治:对手续完备的企业要加强监督监管;对手续不完备的企业,要会同环保部门督促企业完善手续;对有天然缺陷、且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的企业,由当地政府决定关停退出。根据时间节点要求,2020年12月底前,督促京杭运河沿线及其支线相关港口企业完成环保手续办理工作,年底前,所有港口码头完成环保手续办理工作;2021年4月30日,督促不合规的港口码头完成关停退出工作;2021年6月底前,督促港口码头完成整治提升工作。